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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在河北保定,一辆正常行驶的商务车,被一辆黑色的帕萨特轿车,疯狂别车10公里,车主多次超车未果,只得拿出手机拍摄了视频,而后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。目前,交管部门已经找到了涉事车主,案件尚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。 根据被别车主拍摄的视频显示,事发当时,黑色的帕萨特车来回的别车,根本不给后车一点超车的空间,甚至扬言要弄死后车车主。 如果说是一时气话也就罢了,可没想到,帕萨特车主竟然足足在高速公路上,别了后车车主近10公里,后车车主无奈只得报警,并且拍摄了被别车的过程。 目前,交管部门的交警已经找到了该车主,案件尚在进一步办理中。 高速公路上别车,造成的危害后果不言而喻,可这位帕萨特车主一别就是10多公里,实在是令人胆战心惊! 对此,网友议论纷纷,有网友认为,这就是后车车主脾气好,遇上脾气暴躁的,直接就撞上去了,到时候黑车车主就是咎由自取。 也有网友表示,事情的前因后果还不得而知,所以尚无法盖棺定论,但可以肯定的是,这铁定又是一个车怒族! 个人认为,虽然官方的通报尚未出来,但仅以网上流传的视频来看,黑色车主的行为都难逃法网。接下来,就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谈几点看法。 首先,黑车主的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。 根据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,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(1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。 本案中,黑车车主别车将近10公里,而且是在高速公路上,完全可以评价为情节恶劣,构成危险驾驶罪。 其次,黑车车主的行为涉嫌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。 刑法第114条规定,放火、决水、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、放射性、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也就说,判断行为是否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,主要看其行为是否危害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、健康或者公众生活的平稳与安宁的行为,并造成了相应的危险或侵害结果。 具体到本案中,涉事地点为高速公路上,车辆的行驶速度较快,如果一旦引发连环车祸,那后果将不可想象,可男子在能够意识到危险性的情况,直接疯狂别车10公里,这种行为,已经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。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部分网友认为,鉴于黑车车主的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,所以就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,但事实上,这种观点是有失偏颇的。 实践中,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评价为行为犯,也就是说,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,就构成此罪,至于是否造成严重后果,可以在量刑情节上予以考虑。 当然,构成此罪必须要求确实对公共安全产生影响,如果涉事的高速路段长年车辆稀少,事发当时,也没有任何车辆,则这种行为不宜评价为危害公共安全罪。 综上,男子的行为既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,又涉嫌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,当两罪出现竞合时,应当以较重的罪名,即危害公共安全罪对男子定罪处罚。#轿车高速路上疯狂别车10公里# 头条热榜 最后,你们如何看待此事,欢迎留言、评论、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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