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
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或“公司”)
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上海证
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作》等有关法律
法规、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本着
客观公正的态度,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
审查,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,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我们认为,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提名及聘任公司高级管
理人员的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被聘任的
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,
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的职责,不存在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中规定的
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,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
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、被证券交易
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、最近 36 个
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、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
谴责或 2 次以上通报批评等情形。
综上所述,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黎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;聘任
黄海文先生、郑浩珊女士以及郑坚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;聘任黄雪
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,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
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。
独立董事:陈亚进、黄民、黄龙德、孙宝清
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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